黃麟凱犯行曝光後一度震驚社會。(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黃麟凱在2013年因和昔日王姓女友感情生變,便利用空擋將女友帳戶中的20萬現金全領光;黃麟凱透過王女先前提供給他的備份鑰匙,潛入對方住家後勒斃其母,等待王女返家後藉機勒斃對方。2017年遭判死定讞後,黃麟凱於16日晚間遭槍決伏法。法務部則在記者會中指出,黃麟凱於16日10點02分,由高檢署檢察官,率同法醫、法警,在台北看守所刑場執行槍決;10點23分由檢察官會同法醫複驗,確認黃麟凱已經死亡,完成執行死刑程序。
黃麟凱於16日晚間槍決伏法。(圖/民視新聞資料照)不過,傳出黃麟凱當年犯下惡行後,似乎對自己犯下的行為沒有回憶。根據《知新聞》報導,教誨師黃明鎮表示,自己在3、4年前曾輔導過對方。他形容黃麟凱年紀輕輕但態度有恃無恐,認為情侶間的金錢,會有往來是理所當然,把自身犯罪行為合理化,更對犯行毫無悔意,黃明鎮不諱言對方舉動言行並非常人,因此認為他沒有教化可能。過往黃明鎮曾接觸過在台北捷運犯下隨機殺人的鄭捷,他也分析兩者的差異,黃明鎮認為:「鄭捷是想出名,但黃麟凱不是,他是一心想報復,恨意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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