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黃帝穎今在臉書發文解析,柯文哲戒護返家參加父親家祭,《羈押法》第23條是法不外人情的設計,所有在押被告如符合法定事由,均可申請,但原則上戒護返家均上戒具。
黃帝穎指出,一般在押被告,依據《羈押法》第23條規定申請戒護返家,執法人員均給予配戴戒具,這規定就連現任議員也不例外。他舉例,2022年時任嘉義市議員戴寧因被控詐領助理費遭檢方羈押,同樣遭遇父喪,向嘉義看守所申請戒護返家奔喪,便有配戴戒具。
黃帝穎也提到,過去前總統陳水扁曾戒護返家,基於卸任總統禮遇,例外未配戴戒具;但柯文哲已然超越現任民代,獲得相當卸任總統禮遇。
黃帝穎認為,「司法至少四度禮遇柯文哲」。首先,柯文哲戒護返家未上戒具;另外,柯文哲是唯一討論治喪獲解除禁見的在押被告,高院裁定柯文哲等被告有7大串證滅證事實,北院及檢方仍同意柯文哲解除禁見,等於冒著被告串證的法律風險,及一般在押被告感受「不平等」的壓力,解禁禮遇柯文哲。
另外,柯文哲是唯一拒絕提訊,卻獲北檢禮遇的在押被告。黃帝穎指出,一般在押被告,不可能拒絕檢方提訊,唯獨柯文哲曾拒絕提訊,獲檢方禮遇同意。
黃帝穎更指,當檢察官持法院裁准的搜索票執行搜索,遇到抗拒即破門執行,不會空等,才能降低被告串證滅證的風險;但檢廉在去年執行柯文哲住處搜索時,主任檢察官及廉政署副署長在外空等1小時未破門,「顯然非常禮遇柯文哲。」因此黃帝穎認為,司法至少四度禮遇柯文哲,而民眾黨攻擊司法是「得了便宜賣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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