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昨指揮調查人員搜索花蓮縣政府民政處,民政處長明良臻等12名嫌疑人及證人從昨早上9時40分就從民政處被帶到調查站,問了12小時,才再移到地檢複訊。明良臻最後移送地檢時手上還拿著調查站提供的便當。被告7人中,王姓、蔡姓、辛姓戶政員工分別以3萬、2萬、3萬交保;花蓮市戶政事務所主任鍾威霆20萬元交保。另外,吳姓副處長以30萬元交保、處長明良臻則遭聲請羈押禁見。
據了解,明良臻等3名主管疑似在事件爆發後,就有串證、滅證的跡象,手機相關訊息都遭刪除,檢方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花蓮縣政府表示,對受調查同仁表達最堅定的支持,堅定相信全體同仁一向秉持依法行政原則。本府全力配合司法調查,本次事件相信同仁無勾串、逃亡及滅證之虞,期盼司法機關儘速釐清事實,還給同仁清白、人身自由,讓行政體系能重回安定、專注為民服務。
花蓮縣府再次重申,縣府堅定相信公務人員基於對公共利益之維護,及行政程序法第36條之應恪守之職責,依法行政絕無所謂洩漏個資,或是違反選罷法任何條文,即便有法律認知與適用上之不同,亦屬可以討論之行政範疇,且本次事件在中選會告知非屬委託事項後也立即停止相關事宜,可見個案本於職責之原意。縣府也強調,恪守職務者應獲得公正對待,也期盼社會各界理性看待,還給同仁清白,讓行政體系穩健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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