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在案發後演藝工作全停擺,去年曾有復出傳聞,最近另兩名藝人徐乃麟、曾國城曾挺黃復出,表示該「給人留一口飯吃」,引發輿論反彈;不少網友揚言抵制其配偶孟耿如演出的「我們與惡的距離2」,劇組已發聲明,表示會在維持故事完整性的前提下,刪除孟部分戲份。
今天庭訊表定15分鐘,但實際上進行約50分鐘,被害人方面指出,還有其他被害人投訴無門,他們要求黃子佼應提出至少2千萬元成立公益基金會,不過黃未明確回應。下次庭訊訂在5月14日下午2點30分。
據了解,黃子佼涉非法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刑度為1年以下,屬二審判決即定讞的案件。一審認定黃被判8個月有期徒刑,如果高院未來判決維持一審原判決刑度,或仍超過6個月有期徒刑,黃子佼將須入獄服刑。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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