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珍的提案中,明定縮短土地開發時程,甚至水土保持計畫也得以與雜項執照和建照同步申請。汪潔民直呼,「哪有這種事情?」,全台灣都沒有類似法律。汪潔民也強調,修正案中規定公有財產得無償撥用,又不用提報中央審查,「這不就是炒地皮嗎?」,且連私有地都能依「協議價購」來區段徵收,等同縣政府權力無限擴張,若私有地被指定為醫療專區、包裝專區…等等,都能強制徵收,最終更可能導致各項土地規劃都把持在當地「有權勢的人」手中。
對於自貿區種種質疑,陳玉珍反嗆「不要一直把金門人當次等公民」,並稱該條例是比照高雄等「自貿港」做法。汪潔民反駁,自貿港僅是貨物轉運,根本不會有洗產地問題,與陳玉珍推動的自貿區完全不同。汪潔民還提到,陳玉珍修法賦予離島地方政府擁有極大權限,形同於取代中央政府,甚至能「把手伸進私有地」,萬一修法通過,恐怕金門人才真的會變成「次等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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