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抵達現場時,發現男子已經沒有無呼吸心跳,救護人員先以徒手,幫男子做CPR進行搶救,並立刻將他送往醫院急救。18日凌晨,警方接獲報案,頭份市某民宅,發生疑似家暴案件,49歲的蔡姓男子,疑似跟同居女友有感情問題,酒後情緒失控,與女友大聲爭吵。
頭份消防分隊表示,救護車到現場時,發現男子胸口有槍傷,先幫他做CPR搶救,隨即送往醫院急救。(圖/民視新聞。)
兩名員警到達現場時,發現男子手持2把菜刀,將女友挾持到1樓,並與警方發生對峙。警員掏槍喝令男子:「把刀丟下!」但男子不但不聽從,反而持刀逼近員警,警方眼見情勢緊迫,先開第一槍擊中男子左手掌,不料男子中彈後,又繼續向前逼近,員警只好再開第2槍,擊中男子的左胸口,男子應聲倒地。當時男子近距離持刀,步步進逼,法醫高大成認為,員警第一槍先打左手掌、非致命要害,第二槍情況相當危及,才打到胸部,研判用槍時機、應該沒有過當。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會同法醫進行相驗,以釐清警方用槍時機,是否得當?(圖/民視新聞。)
男子送醫搶救到凌晨2點多,仍宣告不治;苗栗地檢署18日下午,會同法醫進行相驗,要釐清警方開槍時機是否得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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