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自由時報》報導,中國透過部分村里長、地方宮廟,以宗教交流名義,拉攏國人赴中參訪,甚至只要揪團拉1個人去,每個人頭就可以抽1千元。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法務部長鄭銘謙會前受訪時被問到,有掌握中國拉攏部分村里長進行宗教統戰,每拉1人拿1千元,是否違法?
鄭銘謙回應,如果有犯罪嫌疑,檢調會以告訴告發來啟動偵辦,而針對個案部分,由司法個案認定不評論。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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