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等人,被控於國民黨「三中(中視、中廣、中影)」交易案,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造成國民黨72億多元損害,一審判馬英九、中投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3人均無罪,蔡正元則被控侵吞阿波羅公司資產2.8億元,被依《侵占罪》判刑3年6月,《商會法》判刑6月。
高院認定蔡正元犯罪所得達2億多元,上月25日考量蔡始終否認犯罪,有逃亡動機及可能性,為確保日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當庭裁定蔡必須接受科技設備監控,配戴電子腳環、每日電子報到。
高院庭後,命蔡正元赴法警室配戴電子腳鐐,在確認收訊正常、蔡配戴後舒適不影響活動後,蔡晚間才搭車離開高院。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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