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慶欽說到,針對5月18日中國人士在社群媒體發布影片,聲稱自行駕駛動力橡皮艇,從福建長樂花9小時,在當日下午2時53分抵達桃園大園風力發電機,海巡署連夜把影片送去鑑定分析,在岸際拍攝部分,沒有經過變造與偽造,確定是在桃園大園的風力發電機岸際。
話鋒一轉,謝慶欽強調,但是不是如該名中國人士所說是駕駛橡皮艇偷渡來台,或者在台灣就近在由在地協力人員拍攝?這部分海巡署正調閱路口監視器協調移民署與國防部,正深入追查中,並且第一時間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
另外,中國有一對宋姓父子15日偷渡抵達桃園觀音海水浴場,遭警方逮捕到案移送後,最終宋父遭羈押禁見,而兒子則是被專勤隊收容。謝慶欽則說,兩案距離10.9公里,依照《入出國及移民法》74條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10條,中國人士未經許可入國應處於5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
謝慶欽也說,但實務上第一次當場逮獲的偷渡犯均僅判8個月有期徒刑,有些甚至只有併科罰金為主,「發揮效果有限,希望能從重處罰,確認發揮嚇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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