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說明,楊富程訊問後僅坦承「抄寫不實提議人名冊」,否認曾經指示其他共同被告抄寫不實,但有相關證據資料及證人佐證,且考量楊富程黨部書記長,職務有「上命下從」的關係,如果不是他的指示,其他人何須偽造犯罪。
法院也指出,於民進黨發動大罷免之後,國民黨也隨之發動,迄今國民黨已有多個地方黨部發生不實連署案件,極高有更高層的角色介入串連,是否還有內幕,有待檢察官繼續調查。
楊富程對於自己及他人的涉案情節均有語帶保留、避重就輕的情形,何博倫雖坦承偽造私文書罪嫌,但2人在偵查及法院訊問中陳述並不相符,且手機對話紀錄均已無可考,恐有滅證的高度可能,裁定2人收押禁見。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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