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上週函文各地方縣市政府說明,由於新版《財劃法》三讀修正通過,地方統籌分配款大幅增加,因此明年起300億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經費,將按照縣市財力由中央、地方共同負擔,其中台北市自籌比率為40%最高,其餘縣市則落在10%至15%。
今早9時,立院內政委員會審查「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劉世芳列席說明並備質詢,同時她也於會前短暫接受媒體聯訪。
針對租金補貼要求地方共同負擔一事,劉世芳今日再度澄清,第一,現在所謂的租金補助是屬於「非法定」的一般性補助款,跟所謂一般性補助款刪掉25%是不一樣的,因此今年度的租金補貼,完全沒有受到任何影響。
目前六都政府中已有五都收到國土署的函文,因此劉世芳進一步說明,該署函文內容其實是回應五都的公務人員,確認明年的預算是否要編列此科目,並請地方按照以往如果有分擔的部分,放到明年的預算編列裡面。
更多新聞: 快新聞/租金補貼將與中央共同分擔 陳其邁:會持續來做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