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解釋,南投縣選委會於6月27日,完成馬文君、游顥2件立委罷免案補提後的查對工作、暨該縣選委會之初審,中選會收到函報來文後,即進行相關徵詢作業,就此2件罷免案依法正式宣告成案,並決定投票日期。其中,有關投票日決定,係尊重南投縣選委會的建議、以及選務承載量能。
中選會進一步詳述,實務上,依法律明文規定,罷免案成立宣告後,被罷免人有10天時間可依法提出答辯書,隨後還要發布罷免公告、進行投票人名冊編造、辦理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等相關法定程序。這些選務工作及相關法定程序,對各該市縣選委會、與協力之各地方政府而言,確實都需要一定的籌備期間。
藍委游顥(左)及馬文君(右)罷免案將於8月23日投票。(合成資料照/民視新聞翻攝、游顥國會辦公室提供)再者,考量選務承載等相關問題,例如鄉鎮市區公所,也需要洽借投開票所、亦需要各市縣選委會協力辦理選務人員招募、復依法律規定,也都要安排選務人員講習訓練,讓投開票作業能順利。因此,市縣選委會沒有辦法僅以20天、或3個禮拜左右的時間,就完成各項選務工作,仍需就適法性、可行性、與當地選務承載量能…等各項因素併為考量。
最後,有關馬、游2件罷免案投票日,中選會依據規範,於本周先徵詢過半委員之同意,隨後予以依法公告。7月18日將再次循法定程序,提交中選會委員會議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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