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沂先前在臉書上評論炎亞綸的風波,遭到對方提告求償。(圖/翻攝自臉書 陳沂)去(2024)年9月24日,陳沂透過臉書發文,內容指出「炎亞綸能若無其事復出,我感受到台灣強大的包容力。說真的,他是因為身上疊了三重Buff才能被輕輕放下。『彩虹』、『綠色』、『外表好看』」,她接著提到對方「劈腿」、「上未滿16」、「外攝」、「內流」,若是異性戀早就人格毀滅,並認為炎亞綸如果沒有十大傑出青年,早就被罵慘,更犀利的說「該慶幸自己活在一個雙標的年代,雙標的台灣」。貼文曝光後,引起許多網友熱議,其中內容寫下「上未滿16」遭到炎亞綸提起民事侵害名譽訴訟,求償新台幣200萬元。
陳沂日前無預警在臉書上向炎亞綸致歉。(圖/翻攝自臉書 陳沂)日前,陳沂透過臉書發出道歉聲明,「因本人陳沂於民國113年9月24日在facebook及threads上所發表關於炎亞綸先生之貼文內容,造成部分民眾誤會,特此致歉。」。不少網友留言熱議,「你的道歉真的很厲害,厲害到以後應該沒人敢叫你道歉!」、「妳沒流量了,可以不用出來了」、「整天為了嗆誰換流量。然後又要道歉…」、「陳三斤居然也會有道歉的時候?」、「此篇看得出真誠且負責任的態度,佩服佩服~」。而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有知情人士透露,雙方私下協議和解,炎亞綸提出條件,「只須於臉書發道歉文1篇即可。」,所以陳沂才發文。
陳沂回應媒體道歉原因,並稱自己不怕告,只是想道歉。(圖/翻攝自臉書 陳沂)對此,陳沂今(8)日發文坦承「新聞寫我跟炎亞綸道歉,是因為他對我提告民事求償200萬是真的!」,陳沂表示「我收到也覺得荒謬啊!只是評論他30幾歲的人愛上未成年,跟陳星的行為一樣。但陳星人格毀滅,對炎亞綸卻輕輕放下。他就對我提告侵害名譽權要錢,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很缺錢?」。陳沂稱自己不怕告,只是很想道歉,並說是「懷念當年對羅志祥道歉的感覺」,同時提到自己有勸對方公開道歉會「讓他更丟臉」,但炎亞綸堅持且不希望她公開道歉原因,陳沂則說「既然媒體公開,我只能回應,讓你更丟臉的是媒體不是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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