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天就此案進行一審宣判,涉案3人除有期徒刑3年6個月外,還必須接受40個小時的性暴力治療。
法院指出,被告利用被害人酒醉無法反抗時,輪流對其性侵,犯行相當不良,加上被害人是外籍觀光客,在異國他鄉遭遇性侵,可能對精神造成嚴重打擊。但看在3人都是初犯,且坦承犯罪,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做出上述判決。
泰一與李姓、洪姓兩名友人去年6月因涉嫌性侵酒醉的外籍女性,遭警方立案調查,同年8月接受傳喚調查,當時所屬經紀公司SM娛樂宣布泰一退團消息,表示考慮到事件嚴重性,認為泰一不再適合繼續以團體活動。他之後在今年3月遭起訴。(編輯:田瑞華)11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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