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安區的金甌女中投開票所,一位手拿「制止」扇子的甜美女警成為現場嬌點。(圖/翻攝自 Threads)
大安國中的「頭香姐」協助選務人員檢查票匭,確認封條與流程無誤。(示意資料照/擷取自行政院網站)其中位於台北市大安區的大安國中,一早7點多就有民眾在場外等候投票,還主動協助選務人員檢查票匭,確認封條與流程無誤,展現責任感與公共參與精神。根據規定,投票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與投票通知單;若忘記帶印章,可用簽名或指印代替,忘記通知單也仍可投票,若能提供選舉人名冊的號次,將能加快作業速度。為了維護投票秩序,中選會也公布以下7項禁令,提醒民眾多加注意。
| 禁令內容 | 違規後果
|
不能在 LINE、臉書等媒體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宣傳(從26日凌晨0時起)
| 一般人處10萬~100萬元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政黨及相關人員處20萬~200萬元罰鍰。
|
投票所30公尺內禁止喧嘩、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
| 經警衛制止無效者,處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
|
禁帶手機與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關機除外)
| 處5000元~5萬元罰鍰
|
禁止攜出罷免票
| 處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
|
禁用私章、指印、自備工具圈票,應使用選委會提供工具
| 該票視為無效
|
違反上述規定者,最重將面臨200萬元罰鍰或刑責,提醒民眾務必遵守。罷免日熱鬧登場,也別忘了守規矩投票,做個有民主素養、具公民責任感的選民。
更多新聞: 快新聞/蔣萬安相陪投票!王鴻薇稱信心大增 等等想跟先生「做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