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左)26日一大早就去投票。(圖/民視新聞資料照)趙少康26日到北市大安國中投票,走出圈選處後竟然沒將選票折起來,而是直接攤開選票,後來把選票投進票匭前又2度亮票,主動給媒體拍攝;此舉涉嫌違法選罷法,最高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或易科罰金20萬。事後趙少康緊急發聲,不小心把背面當成正面展示,「這是錯誤示範,非常不好意思」,不過當天上午10時他發文分享投票心得,又2度高調披露投票意向,「陪我完成人生第一次反罷免投票」、「投反罷免票是絕大多數人的第一次」,再度涉嫌違反選罷法,最高可罰100萬元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可加重到200萬元。
趙少康2度亮票,涉違反選罷法。(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趙少康2度亮票,涉違反選罷法。(圖/民視新聞資料照)對此,趙少康昨(27日)被問及此事,先是澄清沒有披露投票意向,「臉書上是早就...不是在昨天,之前就發表了,那跟昨天無關」,並重申亮票是一個錯誤的示範動作。不過話鋒一轉,趙少康竟喊,「其實…媒體是不應該進到投票區的,羅智強與他的助理都有阻擋嘛,既然(媒體)進去了,我想那麼遠,我秀一下、展示一下,誰知道會拍的到呢?我展示時也沒注意到正面背面」,並喊話「我一向坦坦蕩蕩,依法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趙少康被抓包,疑似在投票時間披露投票意向。(圖/翻攝「趙少康」臉書)貼文被截圖PO到Threads後,不少網友也狠酸,「笑爛,一個替國民黨出來選副總統的,沒擔當成這樣」、「坦坦蕩蕩的違規,坦坦蕩蕩的舔」、「都是別人錯,你都幾歲了還不會判斷嗎?」、「所以認錯了,還要怪媒體」、「小英去投票有像你這樣嗎?」、「公眾人物沒有這種社會責任嗎」、「國民黨都不敢面對自己的錯,每次都要別人幫他們道歉,活像個媽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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