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殘忍!高雄有名32歲的陳姓男子,4月12日深夜看到被養在宮廟前的兔子,想伸手逗弄一番;不料過程中被抓咬,他竟情緒失控,遂以手腳攻擊、持酒瓶毆打兔子,施暴長達半小時。飼主上午發現時,兔子已經一動不動,且全身多處受傷、殘留血跡,緊急送醫救治還是宣告死亡,讓飼主氣得報警抓人。
警方獲報後,隨即成立專案小組,並調閱監視器追人,2小時內便於附近的超商逮捕陳男。事後陳男供稱,自己一氣之下才會動手,坦承傷害確實有兔子,但否認兔子是遭他傷害致死,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檢方今日偵查終結,認定陳男有「故意虐死動物」之意,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將他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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