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現已下市的昶虹公司,2018年時曾經與境外關係企業,交易一筆約400萬美金(約1.2億新台幣)的煤炭,但卻未在財報上載明進行交易的是關係企業,此舉已經涉嫌觸犯《證券交易法》中「虛偽申報」、「公告不實財務報告」等相關規定。
北檢昨(5)天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展開搜索,約談時任負責人黃明和、總經理冷錫光、財務長陳意鈴,以及其餘11名證人到案說明;經過徹夜偵訊,檢方諭知冷錫光50萬元、陳意鈴20萬元交保候傳,至於負責人黃明和雖然也是被告,但獲得無保請回;全案持續擴大偵辦中。
前財務長陳意鈴(右)20萬交保候傳。(圖/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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