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指出,育兒爸爸或準爸爸們若有育兒需求,依照現行法規有陪產檢及陪產假、育嬰留職停薪及家庭照顧假等,讓爸爸和媽媽可以同時兼顧家庭照顧與工作,育兒角色爸爸媽媽一起承擔。
黃琦雅也說,為鼓勵男性親自參與撫育子女,受僱者在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檢及陪產假7日,請假期間薪資照給,而在子女滿3歲前,如有短期育嬰留職停薪需求,可不受限於6個月的門檻,以不低於30日期間彈性運用,雙親都可以同時申請。
根據統計,勞動部從110年7月1日起放寬彈性育嬰申請、最短可只請1個月後,以110年7月至114年6月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人數相較106年7月至114年6月同期相比,申請短期、少於6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申請人數,女性增加33%,男性則增加160%。
黃琦雅表示,育嬰留停彈性放寬,各界共識高,但是以日或小時以及相關制度配套都要再討論,包含雇主如何因應彈性調配人力、中小企業人力成本負荷、津貼、企業意願及所需協助等,後續都會一併考量。(編輯:龍柏安)11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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