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在臉書靠北婚姻發文,「我和女友都見過雙方父母,準備今年把婚事解決了,現在在買房上遇到了問題。」他手上有250萬,原本他要拿來付頭期買房結婚,女友有一間660萬的房,房貸還有160多萬沒還清,女友爸媽覺得他現在買一間也沒她現在的好,婚後可以住進女友的房,「要我給房子總價的一半330萬,就再房子上加我的名字。」
原PO指出,他手上只有250萬,完全不夠,而且結婚的聘金等費用還沒算在內,若加上這些,等於結婚要欠幾百萬的債,「我想了別的方法,房子不要加我的名字,婚後我和她共同承擔房貸,結果被拒絕了,只有我出330萬,才可以和她結婚,也不接受我去再買另一套房,只能給330萬分擔她的房子才結婚,其他的都不同意。」
原PO指出,他壓力好大,不能接受女友家的要求,那只能分手,他也不願意再重新找一個人開始,她家房子當初買660萬,現在只值500萬。
此文一出,不少網友紛紛留言「看來女方重錢不重情,分了吧!」、「這問題很簡單喔!先確認這個女孩是否是值得你相伴一生的人」、「講到婚姻,一律建議婚後財產分開制」、「分手是最好的選擇,以免把你的個人財產吃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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