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劉世芳今早在立院受訪時表示,她認為大家都很清楚,維持現狀是台灣最大的共識;至於昨天的說法,就是集中在內政部是依法行政,也就是在處理外國人包括中國人,擔任台灣公職時要放棄外國國籍。
至於昨天所說的部分,劉世芳指出,如果放棄中國國籍經過海基會承認,政府當然就會承認是個有效力的公文書;尤其《國籍法》從2001年修正後到現在,都沒有變動過,所以內政部仍然是依法行政。
劉世芳強調,希望台灣公民都能夠按照《國籍法》的限制,也就是服公職時就要對單一的國家、也就是中華民國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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