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信義區商圈二樓空橋昨(28日)驚現一對男女疑似在公開場合發生性行為,地點靠近信義威秀影城。(示意圖/翻攝自google map)
有網友昨日晚間在「爆料公社」上傳一則標題為「瘋狂信義區現場開戰」的影片,女方身著黑色上衣與高跟鞋,下半身未著衣物,與一名男子在公開場合有明顯不雅舉動。拍攝畫面疑似由路人側錄並上傳,引起不少人驚訝與撻伐。
目前該則影片已經無法在「爆料公社」上找到,疑似遭管理員移除或爆料者自行刪除,不過卻流傳至X(前身推特),事件已在網路掀起討論,不少網友質疑行徑不僅影響觀感,更可能涉及觸法,事實上,依照我國《刑法》規定,如果在公共場所進行猥褻行為,恐觸犯「公然猥褻罪」,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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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新聞網》提醒您,有關散布猥褻物品罪:
刑法第235條第1項:「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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