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交保後步出北檢,隨即對外發聲,直言此案是「冤獄」。(圖/民視新聞資料照)楊律師8日在臉書指出,若仔細檢視北檢的聲明,其實隱含了矛盾。他解釋,法院在先前三次延長羈押時,都認定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否則根本不可能裁定交保,而是直接無保釋放。因此檢察官與法院對「嫌疑重大」的認定並無歧見,那麼還能以什麼理由抗告?「第一個理由其實根本支持法院,第二個理由和羈押要件無關,第三個理由更是沒有寫理由」。
律師提出北檢「明輸暗贏」的2種可能。(圖/翻攝自楊律師臉書)他進一步分析,檢方之所以仍喊抗告,有兩種可能。第一種是「象徵性提抗告」,所以用必輸的理由,把責任推給高等法院,「我有抗告喔,是高院駁回,我被迫依法遵守」這樣一來,即便未來出現極端狀況,例如柯文哲「搭潛水艇偷渡到中國尋求政治庇護」,社會輿論也沒拜法指責檢察官。第二種可能,則是單純不滿柯文哲交保後立刻放話砲轟檢方,乾脆藉由抗告來「嚇一嚇他」。不過楊律師認為,前者比例更高,後者只是順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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