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被羈押逾1年,直到本週一(8日)才獲7千萬元交保離開北所,只是,北檢也在9日晚間以柯文哲接觸證人等4大理由,向高院提出抗告,而高院也在昨(11)日收到抗告狀。稍早最新消息,高院裁定撤銷柯文哲交保的原裁定,而原先也被裁定交保的同案被告應曉薇,也被發回更裁。 更多新聞: 快新聞/扯!國民黨竟公開販售「萊爾校長」商品 文化部指引:恐觸犯兩法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快新聞/出面回應業配遭砍 四叉貓突然哭了…嗆柯文哲「這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