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因涉嫌貪汙收賄等罪,9月8日以7000萬元交保,但台北地檢署對此表達強烈不滿,9日隨即提起抗告。北檢在抗告書中提出四大理由,強調案件仍有重要證人未調查完畢,且柯文哲交保後即與陳智菡、陳宥丞等人接觸,並對李文宗喊話,顯示其可能影響證人或湮滅證據。 高等法院合議庭由審判長遲中慧、受命法官黎惠萍、陪席法官陳昭筠組成,經評議後認為北檢抗告有理,撤銷北院原裁定並發回更裁。這項裁定不僅涉及柯文哲,同案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3000萬元交保案也一併受影響。 北院原先裁定柯文哲須配戴電子腳環、限制住居並禁止出境8個月,且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接觸。然而,北檢指控柯文哲違反這些限制條件,並質疑其在羈押期間透過特定人士操作社群帳號,對法庭活動進行片面解讀。 此案發展備受矚目,柯文哲曾痛批北檢「一年什麼都沒查到」,但檢方堅持案件複雜性需要更多時間調查。高院發回更裁後,北院將重新審視交保條件的適當性。
免責聲明:本文為合作外稿授權《民視新聞網》原文轉載,如對內文有任何疑問請逕與原作單位確認。
更多新聞: 北檢抗告成功「民眾黨太陽–1」!黃國昌遭灌整排「恭喜」網揭1變動: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