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涉入京華城容積弊案;上週五(5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柯以7,000萬元交保。(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遲中慧非首次審理柯文哲案件,8月11日她就曾處理柯文哲延押抗告,當時支持北院認為柯可能有串證、逃亡疑慮,駁回抗告。此次高院指出,北院在7月21日才剛裁定延押,理由是仍有證人未交互詰問,存在滅證或串證風險,如今卻改為交保,顯然前後矛盾。合議庭此番見解與過去一致,並未改變立場。另一起案件中,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涉嫌收受500萬元賄款,案件經高院第三度發回更審,桃園地院去年7月再度裁定羈押禁見,理由同樣是有串證可能。當時高院審判長正是遲中慧,受命法官則是黎惠萍,最後仍裁定駁回,鄭遭到羈押兩個月。
3名承辦法官長期處理的案件範圍廣泛,包含貪瀆、原住民族事務、醫療糾紛、國安軍事、國民法官相關案件及強制處分等。遲中慧畢業於輔仁大學法律系,司法官訓練所第35期,曾任新竹地院法官。黎惠萍則是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司法官訓練所第39期,歷任北院與士院法官、庭長。陳昭筠畢業於台大法律研究所,司法官訓練所第47期,曾服務於高雄高分院及新北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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