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因「走讀」活動失序遭警方通知,但選擇不到案說明。(圖/民視新聞)
論壇中心/綜合報導
民眾黨上個月底舉辦的「走讀」活動爆發衝突,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依涉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罪,通知黃國昌在今天(15日)到案說明,但黃國昌卻選擇同一時間現身台北地方法院,陪同柯文哲出庭。法學教授林志潔在《台灣向前行》節目中表示,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若犯罪嫌疑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警方得報請檢方核發拘票;然而黃國昌以「陪同柯文哲出庭」為由缺席,並不是正當理由,卻未見警方有進一步行動,外界質疑可能是因他的立委身分而受到寬待。「鎂光燈之所在、黃委員之所在」,林志潔批評黃國昌作為法律人卻選擇「炒作場合」,呼籲黃國昌對法律「要有基本的尊重」,不要「拿司法來做你的祭旗跟博聲量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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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潔批評黃國昌,不要拿司法做「博聲量的工具」。(圖/台灣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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