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伍麗華案,屏東地檢署當時指揮屏東縣調站,搜索花蓮、台東、南投、桃園等地的國民黨黨部;另也查扣相關證物。歷經調查後,檢方偵結起訴,判,許宇甄、黃碧雲、盧縣一等9人,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利用他人個人資料偽造提議等罪嫌。
對此,許宇甄回應說:「針對屏東地檢署今日起訴我之案件,我嚴正表達無法接受」。她進一步表示,整起偵辦過程中,檢調僅傳訊她開過一次偵查庭;且自始至終,並未提出任何她有「指示、參與」違法行為的具體證據。許宇甄進一步宣稱,當天檢察官短暫偵訊後,自己便獲得無保請回。所以她認為,如今是因為其他黨工羈押期間即將屆滿,屏檢才會在今(31)天倉促地對她提起公訴;更也批評說,「明顯有奉命起訴之嫌疑,並違反無罪推定原則,令人遺憾」。
她繼續宣稱,自己深信正心無邪;司法應當以事實為依歸,不該被政治所操弄。許宇甄認為,屏檢的起訴明顯帶有政治意圖,所以她有信心,自己的清白終將在法庭上獲得證明,「法院必會公正審理,還原真相,給社會一個明確的交代」。
許宇甄也說:「身為民意代表,我將繼續堅守崗位,捍衛正義、關懷民生,不因抹黑與打壓而退縮,持續為人民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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