瀆職害命!去年在0403強震中倒塌的花蓮天王星大樓,民國75年(1986)取得使用執照,屬地下1層、地上9層建物。
花檢指出,依當時法規,本案須檢附地質鑽探報告、結構計算書。但負責結構設計的陳姓土木技師,卻未依規定計算建物載重,淨載重低估34.2%(約1,189噸)、水平地震力低估28.4%(約127噸),且計算書所載一樓高度為3.6公尺,與建築圖說4.5公尺不符,造成一樓樑柱配筋不足。
曹姓建築師擔任天王星大樓設計與監造,理應審查結構計算書是否合乎規定,但他卻未發現「明顯錯誤」,仍予簽證。
檢方比對資料後,意外發現2018年「0206地震」倒塌的「吾居吾宿」建築也由曹男設計,兩案性質「相似」。
施工方面,檢方指控陳姓營造商未落實監督員工、包商,導致柱子兩端箍筋間距,由圖紙規定的10公分,竟放鬆至15公分,主筋搭接長度亦短缺約三成,導致鋼筋強度僅剩下原先70%,嚴重降低建物耐震能力。
檢方強調,本案涉案者共4人,包含營造公司管理階層、土木技師與建築師。其中謝姓經理、陳姓土木技師已經死亡,依法不起訴。曹姓建築師長期在海外生活,經多次通知未到案,檢方已發布通緝。至於陳姓營造商怠忽管理,未善盡監督義務,且矢口否認犯行,將責任推諉已死之人,未見悔意。全案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檢調進入天王星廢墟蒐證。(資料照/花蓮地檢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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