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自由時報》報導引述李坤城說法,指出在《憲法》上,行政院需對立法院負責,但前提在於立院所通過的法案及預算須合憲合法,若政院認為立院通過的法案有違憲之虞,可提起覆議、釋憲,甚至不副署,這都是政院可採取的合憲救濟程序。
李坤城表示,另一方面,藍白委如果不認同,憲法上也有對等的制衡工具,那就是可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讓國會全面改選,由民意來做出最後的裁決。
李坤城重申立院民進黨團立場,若行政院長最終決定「不副署」有違法之虞的「財劃法」,這是合憲程序,綠營會支持。也會負責地向民眾說清楚目前立院藍白獨大的情況,這是行政部門為解決憲政僵局,必須做出相對應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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