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說明,有關租賃條例修法的核心精神,在於拉長租期、保障好房客居住穩定,避免遭不當驅離;目前已透過座談會、公聽會跟各界團體溝通及蒐集意見,並審慎納入防範不良房客及房東之退場機制,力求在保障權益與維持市場秩序之間,取得穩健平衡。
國土署長吳欣修。(資料照/內政部提供)面對台灣正面臨人口結構變化、社會生活形式調整及氣候變遷加劇等挑戰,內政部強調,住宅政策必須同步調整方向,從減碳、節能與土地有效利用著手,降低大規模開發對環境的衝擊;過往,社會住宅向來以50年為規劃週期,隨著產業發展版圖由北向南快速變動,既有單一模式已難全面回應實際需求。
此外,內政部說,賴總統也多次強調,台灣發展應兼顧區域平衡,住宅政策必須更有彈性,因此政府將善用全國91萬餘戶空餘屋,透過包租代管機制,搭配稅賦優惠及強化房地合一稅等持有稅制度,引導閒置住宅釋出作為社會住宅來源。
另,內政部強調,推動中的老宅延壽方案就是要解決人屋雙老問題,透過適當修繕,執行室內外居住安全與無障礙空間品質優化等工程,以提供民眾所需之照顧支持,讓老屋重新活化,成為長者安心住、年輕人也住得下的安心住宅,還可避免大量興建所帶來的成本與環境負擔,讓居住政策能與永續目標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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