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社群平台出現恐嚇、鼓吹暴力貼文,或宣稱將進行「無差別攻擊」,刑事局嚴正強調,網路並非法外之地,任何於網路發布之文字、圖片、影像、語音及訊息等,皆可能留下數位軌跡與相關紀錄,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避免觸法。
有關任何涉及恐嚇大眾、煽動攻擊等行為,刑事局將立即啟動偵辦機制,積極追查發文者身分與來源;同時提醒,相關言論可能觸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共危安罪,若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將依法偵辦。
此外,也可能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若致「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最後,刑事局再度呼籲,切勿以轉傳、附和或以玩笑心態發布相關內容,如民眾發現疑似恐嚇或危害公共安全的貼文、訊息,請保留相關畫面、連結與時間等資訊,並撥打110報案或向警察機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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