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發生校園割頸案,被害人父親今(23)日發表「不自殺聲明」惹關注。(圖/民視新聞)根據《三立新聞》報導,被害人楊同學的父親在判決後發表「不自殺聲明」,表達對加害人假釋後報復的恐懼。他指出,判決結果讓家屬承受極大心理壓力,「不是因為我們輸不起,而是因為整個制度一次又一次告訴我們,被害者不重要。現在的現實是被害者家屬與證人,每天活在恐懼之中,而加害者卻受到司法保護」他哽咽說,自己必須向已逝的兒子道歉,「爸爸已經用盡所有力氣,但換來的不是公平正義,而是制度一次又一次的踐踏。」他強調,這不是單一案件問題,而是整個制度對被害者造成的系統性傷害。
楊父情緒激動痛批制度明顯偏袒犯罪者「知法犯法的人囂張跋扈,安分守己的人遍體鱗傷」。(圖/民視新聞)談及《少年事件處理法》,楊父情緒激動指出,被害家屬卻無法閱覽加害者資料,申請信賴之人旁聽也常遭駁回,理由是「有礙少年健全成長」。相對地,家屬住址與個資卻完整揭露,甚至讓加害者知道,使家屬安全受到威脅。他痛批制度明顯偏袒犯罪者,「知法犯法的人囂張跋扈,安分守己的人遍體鱗傷」。
楊父呼籲社會正視制度問題,強調教育不是縱容、安全不是侵害人權。(圖/民視新聞)針對近期的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楊父指出,這些案件並非偶然,而是對社會的警訊。他質疑,誰能保證曾犯下殺人罪的人出獄後不會再犯?他直言,過度縱容暴力犯罪非寬容,而是將社會推向更不安全的處境。最後,他呼籲社會正視制度問題,強調教育不是縱容、安全不是侵害人權,並主張應還給教師合理管教權,包括必要時的安全檢查措施。
楊父提出以下5點訴求,請社會與立法、司法機關正面回應:
|
1.保障被害人家屬與證人的人身安全,避免加害人假釋或出獄後報復。
|
2.重大殺人刑案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犯罪紀錄不得塗銷。
|
3.修法保障被害人家屬訴訟參與權,包括閱覽卷宗與實質知情權。
|
4.面對北捷等隨機殺人引發的社會不安,法官應維護法紀,而非一味濫好人。
|
5.殺人就要有死刑。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完全沒有模糊空間。
|
回顧整起事件,案發於2023年12月25日中午,林女至楊男班級找人時用力甩門,楊男出於勸導制止其破壞公物,林女隨即前往找乾哥郭男要他幫忙出氣。郭男在校園走廊抓住楊男衣領,持彈簧刀由上而下揮刺、亂捅,林女則在旁喊「給他死」,造成楊男頸部、胸部等7處刀傷,傷口深入心臟、腎臟,背部傷口最深達8公分。期間雖有學生試圖制止,郭男仍持刀揮舞,甚至在楊男倒地昏迷後,仍上前繼續攻擊,最後楊男傷重不治。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民視新聞網》關心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
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
※ 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
※ 張老師專線:1980
※ 生命線專線:1995
※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更多新聞: 王鴻薇譏小橘書沒用「唸完早被砍」!律師「反擊1句」網狂點頭:智商堪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