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當老師? 女子持假證書應徵代理老師 遭判刑6個月(圖/民視新聞)
校園裡,學生依循老師指示上課,但台中一名李姓女子,因為想當老師,去年竟然拿著偽造的中等教師證書,到台中石岡國中報名甄選代理教師,被教育部察覺有異報案,據了解這名李姓女子40多歲,有詐欺和偽造文書前科,2017年,在網路以五千元,購買偽造的中等教師證書,甚至還在證書上,偽造"教育部"公印文,以及時任教育部長"吳清基"印文,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
李姓女子到學校甄選時偽造的證書科目與校方的需求不相干 校方因此查覺有異(圖/民視新聞)
校方說,正常的中等學校教師證書,會像這樣子,上頭標有科目,李姓女子到學校甄選時,偽造的證書科目,與校方的需求不相干,校方因此查覺有異。
李姓女子假釋期間再度犯罪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 全案還可上訴(圖/民視新聞)
李姓女子,假釋期間再度犯罪,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只是她想取得教職,卻不循正當途徑,夢想一步登天,投機觸法,難免要付出代價。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快新聞/國民黨慘了!檢調突襲搜嘉義市黨部 主委、黨工10多人涉假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