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2024年底因病請假,當時監察院即表示,均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另外界關心每個月36萬元薪資,陳菊請假迄今,每月薪資均自願放棄支領、繳入國庫,監察院皆確切收訖,每月都以完整公文程序核備。
監察院今日指出,院長陳菊主動請辭,並經總統於1月28日下午發布總統令,監察院監察委員並為院長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業已請辭,予以免職;此令自中華民國2月1日生效。
對此,監察院提到,陳菊今因健康因素主動請辭獲准,本院尊重院長意願,也感謝院長為監察職權及人權保障的堅持與努力,並祝福陳菊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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