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初步調查,王嫌與死者同為該公寓二樓住戶。案發當晚,蘇男深夜盥洗所發出的聲響,再度引發王嫌不滿,雙方爆發激烈爭執。過程中,王嫌一氣之下持刀朝蘇男猛刺,導致對方滿身是血倒臥在地。警消獲報趕抵現場時,蘇男已無呼吸心跳,屍體冰冷,明顯死亡。王嫌犯案後一度癱坐在走廊,約一小時後才自行報警,並向警方表示「我殺人了」,隨後配合到案。
附近住戶表示,當時曾聽到「乒乒乓乓」的聲音,還伴隨激烈爭吵與咒罵聲,並表示隨後在2樓聽到「他有打電話自首,就是說他殺人然後報地址」。
檢察官29日下午率同法醫進行相驗,初步認定蘇男身中至少36刀,致命傷集中於頸部、胸部等要害部位,因大量失血當場死亡。檢方訊問後認為,王嫌涉犯《刑法》殺人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施及逃亡之虞,已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全案持續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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