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竟」公司涉及洗錢
同案被起訴的還有幣竟公司實際負責人劉昱森、登記負責人許冠智、假幣商胡崇賢(或徐崇賢),各求刑8年。起訴書指出,「幣竟」公司於2020年6月由許冠智登記設立,劉昱森為實際負責人,對外以「Bitgin幣竟交易所」名義營運虛擬貨幣交易平台。2021年間,劉昱森與許冠智邀請張瀚林、張于庭兄妹加入,以技術入股方式成為股東,張瀚林出任執行長兼監察人、張于庭擔任營運長。
檢調查出,2023年6月至9月間,被告集團涉嫌利用幣竟平台及幣安(Binance)帳戶系統,大量提供泰達幣(USDT)給詐騙集團及假幣商,作為假投資詐騙的洗錢管道。詐團先以高報酬投資為誘餌騙取被害人匯款,取得資金後轉換成泰達幣,再透過幣竟轉移至海外交易所或詐團錢包,隱匿犯罪所得。全案受害人近50人,財損總額高達1億1715萬9186元。
此外,張于庭另涉睿森銀樓負責人涂文誠洗錢案,金額高達2746億元,台北地檢署已於2025年1月將她起訴,目前仍為共犯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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