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鏡週刊》今日報導,該份政風報告的內容指出,台北市《土管條例》第11章原已明確規範,容積獎勵須依通案都市計畫辦理;但京華城案無法適用既有規定,卻透過《都市計畫法》第24條修正細部計畫,創設專屬的20%容積獎勵,並以「準用」或「類推適用」都更容獎制度方式強行套用。
該報告認定,此舉不僅屬台北市首例個案處理,亦未評估城市整體容受能力與公共利益,且新增獎勵項目「缺乏法律具體明確授權,恐有違法律保留原則」。
同時報告更指,在決策過程中,包括副市長彭振聲及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等人的發言,對委員心證形成產生影響,並加速結論形成,使京華城最終取得20%容獎的不法利益。因此法院據此認定,該案本質並非一般行政裁量,而是透過制度「變形操作」為特定個案開路,未依《土管條例》正規程序辦理,構成圖利的重要事實基礎。
對此,政治工作者周軒便直言,週刊今天直接證實了,柯文哲被判17年「蔣萬安也推了一把」!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快新聞/日友台參議員遭中國制裁 卓榮泰喊「國際笑話」:打破鄭麗文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