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男稱空氣槍為友人所有且是「拍照使用」
台北市信義警分局三張犁派出所今晨5時許獲報,松壽路20巷內有民眾持槍揮舞,因此立即派員到場查處,並依報案人提供特徵鎖定賴姓男子,當場查獲其攜帶1把空氣槍,經了解該槍為同行友人彭男所有,現場稱僅供「拍照使用」。
警方所查扣的空氣槍及彈匣。(圖/民視新聞翻攝)警方認定兩男涉嫌恐嚇公眾、移送北檢偵辦
惟警方檢視相關影像及現場情形,認定賴、彭兩名男子於公眾得出入場所持類似槍械物品展示,已引發現場民眾恐慌,涉有違反《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嫌,遂依法帶返所製作筆錄,全案詢後將賴、彭等人移請北檢偵辦。
信義分局呼籲,民眾切勿於公共場所攜帶或展示類似槍械之物品,以免引發他人恐慌,影響公共安全,甚至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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