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整起案情,林國成於反罷免活動時,公然以三字經侮辱賴清德,畫面曝光後,隨即引發社會譁然;而他事後於臉書發文道歉,接受媒體訪問時,再度坦承錯誤。北檢認定其涉犯公然侮辱罪,於今(2026)年2月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不過,林國成於一審開庭時辯稱,他僅第一句是辱罵「X你娘」,接著幾次都是台語的「打領帶」,並稱自己僅是針對公共議題發表評論,一時之間情緒激動才脫口,不是針對賴清德本人。承審法官呂政燁表示,若林國成認罪,可判罰金1000元,但林堅持自己無罪,沒有接受。
對此,張育萌痛批,林國成敢做不敢當,「民眾黨都是這種水準啦」,口口聲聲說「強力監督」,結果只會罵總統三字經,如果這叫「監督」,哪需要林國成?「我家巷口的阿北就可以排進不分區了」。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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