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偷指控遭張男等人持球棒毆打、熱湯燙傷,甚至被逼簽下100萬元本票,還遭限制行動超過1小時。(示意圖非關本新聞/民視資料照)
火鍋店深夜遭竊 警政署長之子當場追捕爆衝突
一名賴姓男子於2025年4月11日凌晨3時許,涉嫌闖入位於台中市美村路某火鍋店行竊,沒想到犯案途中遭店家人員返店撞見,賴男事後供稱,自己遭張榮興兒子(店家負責人)與張男的洪姓友人一路追趕,不但被球棒攻擊,還遭熱湯燙傷雙手、身體部位,導致出現二至三級燒燙傷,甚至還稱被要求簽下100萬元本票,對此,張榮興兒子與洪男則否認有凌虐情形,強調當時只是控制現行犯,賴男的傷勢可能是在逃跑碰撞時造成。
檢方初期曾因「證據不足」不起訴,但行竊男聲請再議後,檢方重新調查監視器、送醫與驗傷資料,案情出現逆轉。(圖/民視資料照)檢方原認「單一指控」不起訴 再議後案情大逆轉
案件最初由台中地檢署偵辦時,檢方認為賴男本身屬竊盜現行犯,加上傷勢來源仍有其他可能,因此以「罪證不足」為由,未對張榮興兒子及洪男提起公訴。不過賴男後續聲請再議,高分檢將案件發回續查,檢方重新比對監視器、救護紀錄與驗傷資料後,發現賴男疑似在案發後遭留置超過1小時,期間雙手與下體遭灌熱湯,隨後賴男於清晨5點34分前往派出所求助,後續再由消防局派遣救護車送醫。醫院驗傷結果也顯示,其雙手及腿部確實有大範圍二至三級燒燙傷。
檢方綜合證據後,認定張榮興兒子與洪男涉有傷害及強制行為,改依傷害罪與強制罪將兩人起訴。案件進入法院審理階段後,雙方就傷害部分達成和解並撤告,而張榮興兒子及洪男對強制部分也坦承犯行,希望法院能考量和解情況與平時表現,給予罰金或緩刑機會,全案待法院宣判。

此案後續更爆出警方首次移送案件時,竟未附送醫紀錄、驗傷單與相關影像,引發基層警界議論。(圖/民視資料照)
送醫紀錄、驗傷單遭爆首波竟未附卷 基層警界炸鍋
相關案件被曝光,警政署緊急回應,本案屬署長成年子女個人事件,與警政職務無關,後續民、刑事程序皆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張榮興則強調,個人行為本就應自行承擔法律與社會責任,他從未干涉案件處理,抱持「不護短」態度,尊重司法後續審理與判決結果,不過事件曝光後,就被爆出整起案件關鍵疑點,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當初警方第一次移送案件,遭到台中地檢署偵辦認為「證據不足」使署長兒子等人一度不起訴的原因,竟是警方首次移送時,竟未附上賴男送醫資料、驗傷證明以及相關影像,導致檢方初步偵辦當下,僅能將相關指控視為賴男「當事人單一說法」,直到案件重新調查後,相關證據才陸續浮現,也讓案情出現重大逆轉,此案誇張內部疏漏遭到曝光後,基層也出現不少議論聲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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