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辦桃園市警局資訊室採購弊案 竟查出調查官涉入寫程式
桃園地檢署指出,桃檢指揮警調偵辦桃市警察局資訊室採購弊案,查出在桃市警局資訊室任職的52歲許姓警員,涉嫌雇用40歲藍姓男子、44歲林姓男子分別擔任登記負責人及員工成立資訊公司。並從2015年起,利用許男擔任市警局電腦設備等資訊採購案件承辦人機會,藉此「近水樓台」承攬市警局資訊採購案,涉嫌反政府採購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規定,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主管事務圖利罪嫌。
桃檢表示,專案小組發現法務部調查局42歲洪姓調查官在2020年至2023年間,協助許男撰寫博弈軟體(機率參數及影音識別),提供線上賭博集團使用,獲得報酬約30萬元,涉犯刑法聚眾賭博及洗錢防制法洗錢等罪。
桃檢進一步說明,專案小組於本月8日搜索洪男住所及辦公室2處,並拘提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洪男涉犯罪嫌重大,且有滅證之情事,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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