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NONO涉犯罪嫌不足 一審無罪
士檢起訴書指出,NONO於2011年至2013年某日晚間,於北市某時尚生活會館按摩過程中,憑他181公分身高及體型優勢,竟強行壓制女子、強制性交得逞。
此外,2011年間,NONO還在臉書上對另名女子上傳的影片按讚,並傳訊邀約見面。同年12月某日下午,NONO開車赴北市載該名女子,竟就在於車內強壓該女身體,並伸舌強吻、徒手搓揉胸部強制猥褻得逞。
士檢認定NONO涉犯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於去(2025)年8月偵結起訴。由於NONO矢口否認,犯後態度不佳,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NONO涉犯罪嫌不足,上(5)月判NONO無罪。判決指出,「疑影雖重,終非鐵證,人言雖喧,未足代法,法院仍應職守無罪推定原則,不使一絲懷疑,化為定罪之鎖。」
另外,NONO也被控以工作邀約、開車接送等藉口,性侵、猥褻6名女子共7次,犯案時還曾對被害人說出「大不大?」「跟我打炮很爽」等言語。士林地檢署前年起訴NONO,痛批他「品行低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僅認定其中1案成立,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NONO有期徒刑2年6月。檢方不服已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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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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