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車掛口罩遭吹落!貨車駕駛「挨罰1.2萬」 訴訟敗訴
民眾開貨車載運腳踏車行經86快速道路,因手把上的口罩隨風飄落遭檢舉。(圖/民視新聞)

南部中心/蘇晟維、陳凱茂 高雄-台南報導
台南有一位民眾,去年開著貨車上86快速道路時,當時貨車上面載著腳踏車,原本掛在腳踏車上的口罩,在過程中隨風飄落,遭到民眾檢舉,沒想到他就因此被認定是"載運貨物掉落"遭到重罰12000元,他認為罰責太重提起訴訟,但法院還是認定他掉的是"貨物",裁罰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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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車掛口罩遭吹落!貨車駕駛「挨罰1.2萬」 訴訟敗訴
民眾開貨車載運腳踏車行經86快速道路,因手把上的口罩隨風飄落遭檢舉。(圖/翻攝畫面)

小貨車開上快速道路,後面車斗還緊緊綁著腳踏車,從被檢舉的畫面就看到,一片口罩原本被掛在腳踏車手把上,沿路隨風飄動,卻在下快速道路時,被強風吹落,駕駛萬萬沒想到,就這樣他吃上了12000元罰單。當事人杜先生:「是不是真正這個口罩是貨物還是用品,這個要給我一個釐清啦。」杜先生無法接受,後面的轎車拿行車紀錄器檢舉"貨物掉落",被依道交條例開罰,但杜先生就質疑,這算哪門子貨物,認為不符合比例原則,杜先生覺得:「腳踏車掉下來那我沒話講,12000我就繳給人家沒有話講,你一個口罩就太誇張了。」

腳踏車掛口罩遭吹落!貨車駕駛「挨罰1.2萬」 訴訟敗訴
當事人杜先生因口罩飄落遭認定為載運貨物掉落,不服重罰12000元提起訴訟。(圖/民視新聞)

杜先生提起訴訟,但行政法院認為,口罩掛在被載運的貨物上面,也得當作是貨物的一部分,因此認為裁罰有理,判他敗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判長顏珮珊指出,「雖然掉落的物品是口罩,但是因為沒有妥適裝置,所以在行進間會飛落,有可能會阻礙其他駕駛人視線,而造成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所以法院認為,那個口罩是放在車輛後斗,那所以它也是屬於貨物的一環。」

腳踏車掛口罩遭吹落!貨車駕駛「挨罰1.2萬」 訴訟敗訴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掛在貨物上的口罩視為貨物一環,判決民眾敗訴。(圖/民視新聞)

其他民眾:「有比較離譜一點啦,可以罰但是就是,罰可以就是說輕微一點。」其他民眾:「你把它當成一個貨物掉了,我覺得這不合理,那如果貨物上一個標籤掉了,那也算貨物嗎。」民眾也覺得還有裁量空間,因為從車上掉落、算貨物重罰6000到18000、低如果是人隨手亂扔,則是廢棄物清理法,罰1200到6000元,從哪裡掉,這金額真的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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