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火裝置測試多次上路 檢方認定危害公共安全
檢方指出,孫安佐自2026年1月至5月間,疑多次在台北市、新北市等地操作肩負式噴火裝置,並將氣閥開至最大進行測試。過程中產生長距離高溫火焰與大量黑煙,地點包含道路、步道及停車場等公眾往來場所,認定已造成公共安全疑慮。
同時,檢方調查,孫安佐與經紀人及攝影團隊合作拍攝短影音,並由拳願格鬥運動公司安排拍攝與宣傳,每支影片報酬約5000元。2026年4月22日於北投產業道路拍攝噴火測試影片,並於5月上傳社群平台。檢方認為影片內容具高度危險性,足以引發社會恐慌,因此構成恐嚇公眾罪嫌。
此外,檢方指出,孫安佐早於2018至2019年間,透過網路購得具殺傷力霰彈槍、空氣槍及仿製槍枝等,並持有至2026年遭查獲。全案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至於合作拍攝的相關人員,則獲緩起訴處分,需支付公庫並完成法治教育課程。
100萬交保 孫安佐全盤否認犯行
士林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恐嚇公眾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士林地方法院稍早裁定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禁止與同案被告接觸,期限8個月;孫安佐則在庭上全盤否認犯行。
孫鵬17分鐘籌獲百萬,並在得知消息後,頭戴鴨舌帽、穿著白色T恤、黑色褲子,還揹著一個大包,神色嚴肅步入地院,於17時33分辦保。
孫鵬在地院內。(圖/民視新聞)
士林地方法院稍早裁定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禁止與同案被告接觸,期限8個月。(圖/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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