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100萬交保 父孫鵬17分鐘籌錢火速辦保
孫安佐因涉嫌自製噴火槍涉及恐嚇公眾等案件,日前遭士林地院裁定羈押42天。士林地檢署今日宣布偵結,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恐嚇公眾罪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起訴。
士林地院隨後召開延押庭,下午4時於士東院區第七法庭開庭審理,最終裁定孫安佐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同時禁止於審理期間接觸同案被告及證人。孫安佐於庭中僅坦承未經許可持有模擬槍部分,其餘指控均不認罪。
據了解,裁定出爐後,孫鵬在17分鐘內迅速籌得100萬元,並親自攜款進入法院,於下午5時33分完成交保手續。
孫鵬在17分鐘內迅速籌得100萬元,並親自攜款進入法院。(圖/民視新聞)法院揭裁定理由 認有反覆持槍風險、逃亡風險
士林地院裁定指出,本案雖有共同被告證述、檢方勘驗報告、槍枝鑑定書及LINE對話紀錄等證據,足認涉案嫌疑重大。不過由於相關證人已具結作證,槍枝及相關物證也已扣案,法院認為已無滅證或勾串證人之可能。
然而,法院也提到孫安佐過去在美國曾涉及非法持有槍枝零件並遭判刑,後續又於2018至2019年間上網購買相關槍枝,顯示有反覆實施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行為之虞。此外,考量本案涉及罪名及情節,若最終判決成立,預期刑度不輕,存在逃亡可能。
法院綜合評估其家庭背景、身分、經濟狀況及已羈押期間等因素後,裁定孫安佐100萬交保,並加以限制出境及禁止接觸同案被告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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