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拒擋德州新法 手機下載App須驗年齡與家長同意

Reuters 路透社報導

美國最高法院週一拒絕擋下德州一項爭議性法律,該法要求應用程式商店(App Store)與開發商必須驗證用戶年齡,且未成年人下載App或購買服務前,必須取得家長同意。此案由科技產業團體與學生以侵犯言論自由為由提出挑戰,但未獲大法官支持。

這項由德州共和黨籍州長 Greg Abbott 簽署通過的《應用程式商店問責法》(App Store Accountability Act),要求未滿18歲用戶的帳號必須與家長或監護人的帳號連動。在未成年人下載任何App之前,家長必須收到該App的年齡分級通知並予以批准,新法也適用於App內的購買行為。

代表蘋果(Apple)與 Google 等大型App商店營運商的「電腦暨通訊工業協會」(CCIA),聯合學生團體「參與推動德州學生聯盟」(Students Engaged in Advancing Texas)及兩名學生提起訴訟,指控該法律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自由的保護。然而,最高法院大法官拒絕了挑戰者要求暫緩執行該法的請求,允許該法在訴訟期間繼續生效。

德州聯邦地方法院法官 Robert Pitman 曾於去年12月發布禁令阻止該法實施,並在判決中指出,這項法律就像是要求每家實體書店在門口檢查每位顧客的年齡,並要求未成年人在進門和買書時都必須取得家長同意。不過,位於紐奧良的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隨後推翻了這項禁令,認為德州在保護兒童方面擁有重大利益,且家長需要相關資訊來引導孩子成長。

科技團體 CCIA 批評,德州此舉等於強迫App商店去審查用戶接觸網路言論的權利,並強調過去從未有任何州政府要求公民在看報紙、進書店甚至上網前必須先證明年齡。此案反映出美國各州與全球正掀起監管兒童智慧型手機使用、防範社群媒體潛在危害的浪潮,例如澳洲也在2025年立法禁止16歲以下兒童使用社群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