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10週年!菲美日澳14國重申裁決具法律效力 批中國「歷史性權利」無依據

圖、文/上報

菲律賓與中國南海仲裁案裁決屆滿10週年之際,菲律賓、美國、日本、澳洲等14國發布聯合聲明,重申2016年仲裁裁決具「最終性與法律拘束力」,並指出中國以「歷史性權利」為基礎提出的南海主張,缺乏國際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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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聲明由菲律賓、澳洲、加拿大、愛沙尼亞、德國、義大利、日本、拉脫維亞、立陶宛、紐西蘭、羅馬尼亞、斯洛維尼亞、英國及美國共同簽署。各國強調,將持續維護自由開放、和平穩定且以法治為基礎的印太區域秩序,海洋爭端應依循《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透過和平方式解決。
 
聲明指出,2016年南海仲裁案裁決對中國與菲律賓均具有最終且具法律拘束力的效力。仲裁庭當時認定,中國所提出涵蓋南海大部分海域的「九段線」及所謂「歷史性權利」,在國際法下沒有法律基礎。
 
14國同時強調,航行與飛越自由是國際法保障的重要原則,各國應以符合國際法的方式利用海洋資源,並反對任何國家利用海警、軍事力量或海上民兵,對其他國家的合法海上及空中活動進行騷擾、阻礙或恫嚇。
 
聲明也呼籲相關各方遵守2016年仲裁裁決,透過對話及其他符合國際法的機制,和平處理南海爭端。
 

認定中國「九段線」主張不具國際法效力

 
南海仲裁案源於2012年4月菲律賓與中國海警船在黃岩島(菲稱民主礁)附近爆發對峙。事件持續數週後,中方取得該海域實質控制權,並持續派遣船艦駐守。

2013年1月,菲律賓政府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將南海爭議單方面提交海牙常設仲裁庭。2016年7月12日,仲裁庭正式公布裁決,認定中國「九段線」主張不具國際法效力,並確認菲律賓在部分南海海域享有200海里專屬經濟海域權利。
 
仲裁庭同時裁定,中國在菲律賓專屬經濟海域內阻撓菲國漁民捕魚,以及進行人工島建設等行為,違反菲律賓相關海洋權益。此外,包括太平島在內的南海多處海上地物,因不符合《海洋法公約》對「島嶼」的定義,不具產生200海里專屬經濟區的資格。
 
不過,北京自裁決公布後便表明「不接受、不承認」仲裁結果,並持續維持自身南海主張。
 
中華民國外交部當時也表示,由於台灣未被邀請參與仲裁程序,因此裁決結果對中華民國不具法律拘束力;同時強調,中華民國對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依法享有的權利不容置疑。
 

捍衛「西菲律賓海」權益的重要法律依據


裁決公布後,菲律賓政府逐漸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與2016年仲裁結果,作為捍衛「西菲律賓海」權益的重要法律依據。「西菲律賓海」是菲律賓政府對其主張南海相關海域的官方稱呼,範圍大致涵蓋菲律賓領海基線向西延伸200海里的專屬經濟海域。
 
近日,菲律賓國防部長鐵歐多洛(Gilberto Teodoro Jr.)、菲國軍方、國家安全會議,以及由政府各部門組成的「西菲律賓海國家工作小組」(NTF-WPS),陸續發布聲明紀念仲裁案10週年。鐵歐多洛表示,菲律賓正努力建立具備嚇阻能力的國防體系,希望透過提升自身實力,維護2016年仲裁裁決所確立的海洋權利。
 
根據菲律賓民調機構「亞洲脈動」(Pulse Asia)今年5月公布的調查,菲國民眾對「西菲律賓海」議題的關注與認同持續升高,其中86%受訪者支持政府與理念相近國家合作,共同捍衛相關海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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