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信義區某公司一名主管,涉嫌利用職務,多次對女同事進行猥褻。(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AI生成)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該名男子為單位主管,負責考核女子職場表現,平時作風強勢,在辦公室內無人敢違抗。2025年10月初,女子因業務報告接近男子,男子竟首度伸出狼爪,碰觸女子上半身約30秒,並當場說出不雅言語。
男子利用女子報告業務的機會,用手掌包覆女子右邊上圍。(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民視新聞網資料照)
隨後,男子再次利用女子報告業務的機會,用手掌包覆女子右邊上圍。當時辦公室內無其他人可協助,女子忍受30秒後尖叫抗議,男子才作罷;沒多久,男子又趁著與女子單獨面談工作時,突伸雙手抓握女子上圍約30秒。
女子最終受不了,忍耐一個月後情緒崩潰報案。(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AI生成)
同年11月間,男子趁女子與其他長官討論工作時,從後方托住女子臀部達15秒。女子當下隱忍未發,男子卻變本加厲口出惡言「我也想跟你打X」,甚至在公務文件中夾帶「我愛你」的字條。女子最終忍無可忍決定報警處理。公司召開性平會後認定性騷擾行為成立,對男子記2大過並予以調職處分;檢方審理後,則認定男子涉犯《刑法》利用權勢猥褻罪,依法依法予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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