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芳高中案遭監院糾正
萬芳高中劉姓教師假借管教指導名義,利用師生不對等權勢關係,要求學生拍攝裸露影片實施數位性剝削,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監察院24日通過調查報告,對萬芳高中提出糾正。
調查報告指出,劉師利用擔任專題指導教師及兼任試務組長之權勢,強迫學生建立擬制父子關係、過度監控隱私,甚至實施要求學生拍攝裸露上半身影片之數位性剝削行為。對此,萬芳高中接獲陳情後雖進行通報,並由該校性平會調查小組委員進行調查,然而調查結果未審酌師生不對等權力關係,竟作成「不構成性騷擾」之悖離事實結論。
台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劉姓教師假借管教指導名義實施數位性剝削,校方於調查及判決期間竟仍聘任該師擔任行政主管,遭監察院糾正。(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北市府屢被監察院糾正 沈伯洋轟:蔣萬安市政考卷不斷被扣分
除了萬芳高中案遭監察院糾正外,北市府更遭踢爆,被監院認定失職或糾正的案件已達七件以上。對此,沈伯洋批評,市政就像一張考卷,但蔣萬安作答卻不斷被扣分、記過,反映出市政不斷出現紕漏,卻無法得到有效的處理與回應,蔣萬安往往在回應這些問題時,卻反而提出中央層級的議題。
他續指,北市近年兒虐事件層出不窮,市府卻未及早提出完善的保護措施,往往都是在新聞曝光、家長反映後,延宕許久才著手處理,幼兒園甚至以蔣萬安手寫信招生宣傳,顯見市府沒有辦法向市民交代。
最後,沈伯洋呼籲,請蔣萬安正視兒虐、食安、交通及預算等市民關心的議題,相信市民無法接受對市政不聞不問的態度。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有關散布猥褻物品罪:
刑法第235條第1項:「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更多新聞: 快新聞/蔣萬安太扯了!竟喊倒閣再推陳其邁組閣 徐國勇辣嗆放馬過來:韓國瑜第一個倒